1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除塵設備操作工的安全操作規程要求、操作方法和規則。
本標準適用于除塵設備操作工作業安全技術操作。
2規范性引用文件
《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(質監總局2001.10.15實施)》
3規程要求
3.1除塵設備操作工必須具備基本的除塵設備操作常識,熟悉除塵設備安全操作方法與和維護方法。
3.2 非本工種人員不得隨便操作。
3.3 熟悉工種危險源(或危害因素)。
3.4危險源(或危害因素)分析
通風機和電動機的周圍有遺落的螺釘及其它有礙物體造成傷害。
3.4.2觸電
3.4.2.1人體直接接觸到設備帶電部位、電源等造成觸電。
3.4.2.2設備漏電、設備因過載、短路、絕緣老化等引起電氣火災、觸電等。
3.4.3其他傷害
違章作業造成人員傷害等。
4操作方法
4.1操作前,要穿戴好所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。
4.2在機器開動時禁止套皮帶,嚴禁進行修理。嚴禁用金屬敲打設備的管道
4.3出干灰時,要先用水灑透再拉,以免二次揚灰污染環境。
4.4出灰后,除塵器泄灰閥上的平衡重物要掛好,以免除塵器漏氣。
4.5出濕灰時,不許放在路道上涼,以免行人滑倒、摔傷。
4.6灰要倒在指定地點,不許亂倒。
4.7二人或多人出灰時,要互相配合好,以防鐵鍬或架子車傷人。
5應急措施
5.1發生機械傷害事故時,應采取臨時措施;可能有內傷的,使其平穩倒地不得有大動作,及時送醫院救治。
5.2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,應立即拉閘斷電,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后,實施人工急救,并及時送往醫院。觸電者脫離電源有可能摔傷時,要采取防止摔傷的措施。
5.3發現設備故障時,應立即停止作業,關閉電源,待問題排除后,方可進行操作。